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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概况
Hospital situation
医院简介
城下人家水上城,酒楼红处一江明。 清代诗人张问陶代表作这样咏泸州。在泸州的文化历史上,李白、杜甫、王维、杨升庵等人也为泸州留下过千古绝唱。 泸州市人民医院坐落在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泸州江阳,位于长江之滨、泸州老窖之畔。建院于1917年,时为万国红十字会泸县分会门诊。建国后更名为泸州市人民医院暨泸州市红十字会医院。详细>>
历史沿革
2018年晋升国家三级甲等综合医院
2014年,晋升国家三级乙等综合医院
2004年,医院通过ISO9001-2000国际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1966年更名为“泸州市人民医院”。
1949年11月,泸州解放,泸县红会医院改组重建,更名为泸州市红十字医院,由夏益珊任院长。
1920年由赵子章任院长, 1940年8月16日,医院被日机炸毁,迁址于金鸡渡应诊;1941年10月再次被炸,将原址修复后迁回。
民国六年(1917年)6月,泸县绅士杨既明、罗小吟等遵照红十字会组织章程,发展会员三十余人,禀呈地方军政长官获准,于同年7月在川南师范学校校址(现梓桐路小学)成立了中国红十字会泸县分会,设立门诊(现泸州市人民医院前身)。

医疗服务
Hospital situation
交通路线
【沙茜院区路线】:297、388、161、161B、94路——市人民医院(沙茜院区)站,到达医院正大门;19、226、252、265路——金沙路站,到达医院背面;290、19路——黎明南路站,到达医院侧门;290、275、19路——黎明北路站,到达医院对面方向; 【市府路院区路线】2路、34b、34路、34区间、208路、213路、238路枇杷沟方向、262路、270路市府路(泸州餐厅)站下车。 我院在沙茜院区和市府路院区间设有免费摆渡车。发车时间:上午7:30-12:00,下午13:30-17:00,两院区同时双向发车,每30分钟一班。


新闻中心
News center
医院动态
为98岁高龄老人置换髋关节,骨关节外科勇闯“高龄禁区”
不久前,我院骨关节外科成功为一位98岁超高龄患者实施左侧人工全髋关节置换术。患者已顺利康复出院,目前恢复良好。一、近百岁患者成功置换髋关节98岁的李奶奶(化名)近年来一直饱受左髋部疼痛的折磨,最近一个月病情突然加重,连日常行走都变得十分困难。在家人的陪伴下,老人于7月8日来到我院就诊并入住骨关节外科。经检查发现,李奶奶不仅患有左侧股骨头坏死和严重的髋关节炎,还同时伴有高血压、糖尿病、心脏病、心力衰竭等多种慢性疾病,并且存在贫血和营养不良等情况。如此复杂的身体状况,让手术面临着极大的风险和挑战——近百岁的老人能否安全
2025-09-24
聚焦网络安全宣传周——泸州市人民医院开展 “双讲” 活动 强化全院安全防护意识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网络强国重要思想,常态开展网络安全宣传教育培训。结合2025年9月15日-21日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我院于9月15日在综合楼9楼学术厅组织开展“领导讲管理,专家讲技术”,以“网络安全为人民,网络安全靠人民”为主题的网络安全“双讲”主题活动。主题活动由分管副院长潘庭荣主持。首先由医院党委书记卢苇进行网络安全管理宣讲。卢苇书记传达了习近平总书记网络安全强国思想。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不断强化网络安全顶层设计和总体布局,以网络安全法为核心的网络安全法律法规和政策标准体系基
2025-09-24
双一等奖!我院影像科在全市读片技能竞赛中获佳绩
在近日举办的泸州市医学会2025年第一次医学影像读片技能竞赛中,我院医学影像科代表队斩获两项一等奖,充分展示了我院在医学影像领域的专业实力和区域影响力。
2025-09-23

医院文化
Hospital culture
党建动态
党建引领促提升、支部共建促发展——病案质量标准实践主题活动
2025-07-04
党建引领促发展 学科共建谱新篇
2025 年4 月1 日,泸州市人民医院麻醉手术党支部与纳溪区人民医院外科第二党支部于纳溪区人民医院举行党建活动。 随着我国社会的迅速发展和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人们对医疗服务方面的要求也越来越高,作为保障人民生命健康的医院责任越来越重。新形势下,加强医院党建工作是医院建设发展的政治保障和强大动力,对提升医院核心竞争力,推动医院又快又好发展有着重要作用。 纳溪区人民医院纪委书记、副院长陈勇开场致辞。泸州市人民医院手术室护士长钟发以醉美守护为题,分享了泸州市人民医院麻醉手术党
2025-04-03
泸州市人民医院神经内科党支部党员干部组织生活会及民主评议党员活动简报
一、活动背景与筹备情况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落实从严治党要求,神经内科党支部于2025年2月24日上午召开专题筹备会,会议由党支部书记路伟同志主持神经内科全体在家同志参加了此次会议。会议重点研究部署了即将举行的组织生活会及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确保活动顺利进行并取得实效。二、理论学习与思想动员 2025年2月26日下午,神经内科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及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会在科室学习室正式召开。医院党委副书记刘能才同志、神经内科护士长朱媛同志应邀出席,全体党员参与会议。会上,
2025-02-28

科研教学
Scientific research
科学研究
15
2025-04
泸州市人民医院伦理审查委员会章程公示
12
2021-07
泸州市人民医院进修生招生简章
泸州市人民医院始建于1917年,是一所集医、教、研、康养为一体的国家三级甲等综合医院,也是西南医科大学非直属附属医院;医院先后荣获“全国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示范单位”、“全省卫生系统先进集体”等殊荣。拥有南丁格尔奖章获得者、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四川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及国家和省市级学术机构任职专家共140余人。医院有国家级重点中医专科建设单位1个(中医肛肠科),四川省重点专科4个(妇产科、儿科、肾病科、肛肠科),四川省重点专科建设单位2个(神经内科、重症医学科),泸州市重点专科10个,在建6个,泸州市质控中心5个,泸州
20
2021-02
我院“学科建设年”活动正式启动
为加快各学科专业建设,提高医院医疗、科研、教学的整体水平,我院成立了以院长钟武博士为组长、相关职能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学科建设年”活动领导小组,并于2月9日召开“学科建设年”活动启动会。 副院长李建就学科建设年活动重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在人才建设方面,要发挥高层次学科带头人的引领作用,培养一批技术水平高、业务能力强、医德高尚的专业技术人员。在学科分类方面,根据医院发展需要结合科室目前综合情况,巩固和发展优势学科、积极开拓新的特色学科,建成一批有生机有活力有潜力的市级、省级、国家级重点专科。在科
22
2019-08
四川省医学会文件
19
2019-08
泸州市人民医院进修生招生简章
泸州市人民医院始建于1917年,是一所集医、教、研、预防、康复为一体的国家三级甲等综合医院,是全国执业医师实践技能考试基地、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基地、西南医科大学实践教学基地;医院先后荣获“全国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示范单位”、“全省卫生系统先进集体”等殊荣。

健康科普
Health science
健康园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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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约挂号采取实名制,必须填写就诊人真实有效的基本信息,包括就诊人员的真实姓名、家庭住址、就诊情况、手机号码等信息,儿童可填写监护人的姓名和手机号码。
四、取消预约
1、如您因故不能按时就诊,请务必在就诊日前一天17:00前拨打2396255取消预约。
2、无故爽约累计达到3次将进入系统爽约名单,此后3个月内将无法享受预约挂号服务。
五、预约限制
同一患者在同一就诊日、同一科室只能预约一次;在同一就诊日的预约总量不可超过两次。每位专家预约挂号数限制在当日门诊量的80%。
六、取号方法
预约号须在就诊当日上午10:00以前到挂号窗口凭网上填写的手机号码领取,如过时未取者或取号时提供的信息与网上填写信息不符,预约挂号将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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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 闻
中 心
泸州市人民医院伦理审查委员会章程公示
时间:2025-04-15
附件
泸州市人民医院
伦理审查委员会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伦理审查委员会对涉及人的生命科学和医学研究进行科学性、伦理合理性审查,旨在为研究参与者提供尊严、权利、安全和福利的保证,促进社会公正,我院根据《涉及人的生命科学和医学研究伦理审查办法》《医疗器械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GCP)》《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伦理审查办法》《中医药临床研究伦理审查管理规范》《赫尔辛基宣言》《人体生物医学研究国际伦理指南》等相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伦理审查委员会的宗旨是保护人的生命和健康,维护人格尊严,尊重和保护研究参与者的合法权益,促进生命科学和医学研究健康发展,规范涉及人的生命科学和医学研究伦理审查工作。
第三条 伦理审查委员会依法在国家和所在省、市各级药品监督管理局、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备案,并在国家医学研究登记备案信息系统上传信息,接受政府卫生行政管理部门、药监行政管理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第二章 组 织
第四条 名称:泸州市人民医院伦理审查委员会。
第五条 地址:四川省泸州市江阳区酒谷大道二段316号。
第六条 组织架构:本伦理审查委员会隶属泸州市人民医院,伦理审查委员会下设办公室。
第七条 职责:伦理审查委员会负责对本机构承担或在本机构内实施的涉及人的生命科学和医学研究项目,进行科学性、伦理合理性的独立、称职和及时的审查。
审查的范围包括:
(一)负责组织对医院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包括药物流行病学研究,利用人的医疗记录和个人信息进行的研究,利用人的生物标本的研究等)和相关技术应用项目进行伦理审查和监督;
(二)根据社会需求,受理委托审查项目;
(三)审查牵涉到多合作单位参加的市厅级、省级、国家级重大项目中涉及人体的生物医学研究课题;
(四)审查国内外引进的医学新技术、新项目;
(五)药物、医疗器械、体外诊断试剂等临床研究。
伦理审查委员会办公室为伦理审查委员会提供审查事务的服务,受理并协调处理研究参与者的诉求和意见,开展伦理审查的宣传活动,定期对从事涉及人的生命科学和医学研究的科研人员、学生、科研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进行生命伦理教育和培训。
第八条 权力:伦理审查委员会有权同意/不同意一项涉及人的生命科学和医学研究,对同意的研究项目进行跟踪审查,终止或暂停已经同意的研究项目。
第九条 行政资源:医院为伦理审查委员会提供必需的办公条件,设置独立的办公室,有可利用的档案室和会议室,以满足其职能的需求。医院配备足够数量的伦理审查委员会秘书与工作人员,以满足伦理审查委员会高质量工作的需求。医院为委员、独立顾问、秘书与工作人员提供充分的培训,使其能够胜任工作。
第十条 财政资源:伦理审查委员会的行政经费列入医院财政预算。经费使用按照医院财务管理规定执行。
第三章 组建与换届
第十一条 委员组成:伦理审查委员会的委员应当从生命科学、医学、生命伦理学、法学等领域的专家和非本机构的社会人士中遴选产生,人数不得少于7 人,并且应当有不同性别的委员。
伦理审查委员会委员应当具备相应的伦理审查能力,定期接受生命科学和医学研究伦理知识及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培训。
必要时,伦理审查委员会可以聘请独立顾问,对所审查研究的特定问题提供专业咨询意见。独立顾问不参与表决,不得存在利益冲突。
第十二条 委员的招聘/推荐:伦理审查委员会采用公开招聘的方式,结合有关各方的推荐并征询本人意见,确定委员候选人名单。
第十三条 任命的机构与程序:医院负责伦理审查委员会委员的任命事项。伦理审查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员名单提交院长办公会讨论决定,如果院长办公会成员是伦理审查委员会候选委员,应从讨论决定程序中退出。
伦理审查委员会委员在接受任命之前应参加GCP相关法律法规、临床试验伦理审查技术以及伦理审查委员会标准操作规程等的培训;应提交本人简历、资质证明文件、相关培训文件;应同意并签署利益冲突声明和保密承诺。
第十四条 主任委员:伦理审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 1 名,副主任委员 2 名。主任委员和副主任委员由伦理审查委员会委员选举产生,由医院任命并颁发聘书。主任委员负责主持伦理审查委员会工作,负责主持审查会议,审签会议记录与决定文件。主任委员缺席时,副主任委员行使主任委员的职责。
第十五条 任期:伦理审查委员会每届任期 3年。
第十六条 换届:期满换届应考虑保证伦理审查委员会工作的连续性,审查能力的发展,委员的专业类别,以及不断吸收新的观点和方法。换届候选委员采用公开招聘、有关各方和委员推荐的方式产生,提交院长办公会讨论决定。
第十七条 免职:以下情况可以免去委员资格:本人书面申请辞去委员职务者;因各种原因长期无法参加伦理审查会议者;因健康或工作调离等原因,不能继续履行委员职责者;因行为道德规范与委员职责相违背(如与审查项目存在利益冲突而不主动声明),不适宜继续担任委员者。
免职程序:免职由伦理审查委员会讨论后提请院长办公会决定;如果院长办公会成员是被提议免职的委员,应从讨论决定程序中退出。免职决定以医院正式文件的方式公布。
第十八条 替换:因委员辞职或免职,可以启动委员替换程序。根据资质、专业相当的原则招聘/推荐候选替补委员,替补委员由院长办公会讨论决定;如果院长办公会成员是候选替补委员,应从讨论决定程序中退出。当选的替补委员以医院正式文件的方式任命。
第十九条 独立顾问:如果委员专业知识不能胜任某研究项目的审查,或某研究项目的研究参与者与委员的社会与文化背景明显不同时,可以聘请独立顾问。独立顾问应提交本人简历、资质证明文件,签署保密承诺与利益冲突声明。独立顾问应邀对研究项目的某方面问题提供咨询意见,但不具有表决权。
第二十条 办公室人员:办公室设办公室主任1名、秘书和工作人员多名,受伦理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领导。
第四章 运 作
第二十一条 审查要点:涉及人的生命科学和医学研究应当具有科学价值和社会价值,不得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遵循国际公认的伦理准则,不得损害公共利益,并符合以下基本要求:
(一)控制风险。研究的科学和社会利益不得超越对研究参与者人身安全与健康权益的考虑。研究风险受益比应当合理,使研究参与者可能受到的风险最小化;
(二)知情同意。尊重和保障研究参与者或者研究参与者监护人的知情权和参加研究的自主决定权,严格履行知情同意程序,不允许使用欺骗、利诱、胁迫等手段使研究参与者或者研究参与者监护人同意参加研究,允许研究参与者或者研究参与者监护人在任何阶段无条件退出研究;
(三)公平公正。应当公平、合理地选择研究参与者,入选与排除标准具有明确的科学依据,公平合理分配研究受益、风险和负担;
(四)免费和补偿、赔偿。对研究参与者参加研究不得收取任何研究相关的费用,对于研究参与者在研究过程中因参与研究支出的合理费用应当给予适当补偿。研究参与者受到研究相关损害时,应当得到及时、免费的治疗,并依据法律法规及双方约定得到补偿或者赔偿;
(五)保护隐私权及个人信息。切实保护研究参与者的隐私权,如实将研究参与者个人信息的收集、储存、使用及保密措施情况告知研究参与者并得到许可,未经研究参与者授权不得将研究参与者个人信息向第三方透露;
(六)特殊保护。对涉及儿童、孕产妇、老年人、智力障碍者、精神障碍者等特定群体的研究参与者,应当予以特别保护;对涉及受精卵、胚胎、胎儿或者可能受辅助生殖技术影响的,应当予以特别关注。
第二十二条 审查方式:伦理审查委员会的审查方式有会议审查、紧急会议审查、快速审查。实行主审制,每个审查项目应安排主审委员,填写审查工作表。会议审查是伦理审查委员会主要的审查工作方式,委员应在会前预审送审项目。研究过程中出现重大或严重问题,危及研究参与者安全,应召开紧急会议审查。快速审查是会议审查的补充形式,目的是为了提高工作效率。
第二十三条 法定到会人数:最少到会委员人数应超过半数委员;到会委员应包括医药专业、非医药专业、独立于研究实施机构之外的委员,并有不同性别的委员。
第二十四条 决定的票数:以超过全体委员半数票的意见作为伦理审查委员会审查决定。
第二十五条 利益冲突管理:制定利益冲突政策,识别任何与伦理审查和科学研究相关的利益冲突,并采取相应的管理措施。每次审查/咨询研究项目时,与研究项目存在利益冲突的委员/独立顾问应主动声明并回避。
第二十六条 保密:伦理审查委员会委员/独立顾问对送审项目的文件负有保密责任和义务,审查完成后,及时交回所有送审文件与审查材料,不得私自复制与外传。
第二十七条 协作:伦理审查委员会与医院所有与研究参与者保护相关的部门协同工作,明确各自在伦理审查和研究监管中的职责,保证本组织机构承担的、以及在本组织机构内实施的所有涉及人的生命科学和医学研究都提交伦理审查,所有研究参与者的健康和权益得到保护;保证开展研究中所涉及的医院财政利益冲突、研究人员的个人经济利益冲突得到最大限度的减少或消除;有效的报告和处理违背法规与方案的情况;建立与研究参与者有效的沟通渠道,对研究参与者所关心的问题做出回应。建立与其它伦理审查委员会有效的沟通交流机制,协作完成多中心研究的伦理审查。
第二十八条 质量管理:伦理审查委员会接受本组织机构的内部审核和管理评审;接受卫生行政部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接受独立的、外部的质量评估或认证;伦理审查委员会对检查发现的问题采取相应的改进措施。
附件:1. 泸州市人民医院伦理审查委员会组织架构图
2. 泸州市人民医院伦理审查委员会工作流程图
附件1
泸州市人民医院
伦理审查委员会组织架构图

附件2
泸州市人民医院
伦理审查委员会工作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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