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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概况
Hospital situation
医院简介
城下人家水上城,酒楼红处一江明。 清代诗人张问陶代表作这样咏泸州。在泸州的文化历史上,李白、杜甫、王维、杨升庵等人也为泸州留下过千古绝唱。 泸州市人民医院坐落在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泸州江阳,位于长江之滨、泸州老窖之畔。建院于1917年,时为万国红十字会泸县分会门诊。建国后更名为泸州市人民医院暨泸州市红十字会医院。详细>>
历史沿革
2018年晋升国家三级甲等综合医院
2014年,晋升国家三级乙等综合医院
2004年,医院通过ISO9001-2000国际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1966年更名为“泸州市人民医院”。
1949年11月,泸州解放,泸县红会医院改组重建,更名为泸州市红十字医院,由夏益珊任院长。
1920年由赵子章任院长, 1940年8月16日,医院被日机炸毁,迁址于金鸡渡应诊;1941年10月再次被炸,将原址修复后迁回。
民国六年(1917年)6月,泸县绅士杨既明、罗小吟等遵照红十字会组织章程,发展会员三十余人,禀呈地方军政长官获准,于同年7月在川南师范学校校址(现梓桐路小学)成立了中国红十字会泸县分会,设立门诊(现泸州市人民医院前身)。

医疗服务
Hospital situation
交通路线
【沙茜院区路线】:297、388、161、161B、94路——市人民医院(沙茜院区)站,到达医院正大门;19、226、252、265路——金沙路站,到达医院背面;290、19路——黎明南路站,到达医院侧门;290、275、19路——黎明北路站,到达医院对面方向; 【市府路院区路线】2路、34b、34路、34区间、208路、213路、238路枇杷沟方向、262路、270路市府路(泸州餐厅)站下车。 我院在沙茜院区和市府路院区间设有免费摆渡车。发车时间:上午7:30-12:00,下午13:30-17:00,两院区同时双向发车,每30分钟一班。


新闻中心
News center
医院动态
质控强基,专业赋能——江阳区多专业质控中心联合开展专项质控活动
2025-11-10
为98岁高龄老人置换髋关节,骨关节外科勇闯“高龄禁区”
不久前,我院骨关节外科成功为一位98岁超高龄患者实施左侧人工全髋关节置换术。患者已顺利康复出院,目前恢复良好。一、近百岁患者成功置换髋关节98岁的李奶奶(化名)近年来一直饱受左髋部疼痛的折磨,最近一个月病情突然加重,连日常行走都变得十分困难。在家人的陪伴下,老人于7月8日来到我院就诊并入住骨关节外科。经检查发现,李奶奶不仅患有左侧股骨头坏死和严重的髋关节炎,还同时伴有高血压、糖尿病、心脏病、心力衰竭等多种慢性疾病,并且存在贫血和营养不良等情况。如此复杂的身体状况,让手术面临着极大的风险和挑战——近百岁的老人能否安全
2025-09-24
聚焦网络安全宣传周——泸州市人民医院开展 “双讲” 活动 强化全院安全防护意识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网络强国重要思想,常态开展网络安全宣传教育培训。结合2025年9月15日-21日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我院于9月15日在综合楼9楼学术厅组织开展“领导讲管理,专家讲技术”,以“网络安全为人民,网络安全靠人民”为主题的网络安全“双讲”主题活动。主题活动由分管副院长潘庭荣主持。首先由医院党委书记卢苇进行网络安全管理宣讲。卢苇书记传达了习近平总书记网络安全强国思想。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不断强化网络安全顶层设计和总体布局,以网络安全法为核心的网络安全法律法规和政策标准体系基
2025-09-24

医院文化
Hospital culture
党建动态
党建引领促提升、支部共建促发展——病案质量标准实践主题活动
2025-07-04
党建引领促发展 学科共建谱新篇
2025 年4 月1 日,泸州市人民医院麻醉手术党支部与纳溪区人民医院外科第二党支部于纳溪区人民医院举行党建活动。 随着我国社会的迅速发展和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人们对医疗服务方面的要求也越来越高,作为保障人民生命健康的医院责任越来越重。新形势下,加强医院党建工作是医院建设发展的政治保障和强大动力,对提升医院核心竞争力,推动医院又快又好发展有着重要作用。 纳溪区人民医院纪委书记、副院长陈勇开场致辞。泸州市人民医院手术室护士长钟发以醉美守护为题,分享了泸州市人民医院麻醉手术党
2025-04-03
泸州市人民医院神经内科党支部党员干部组织生活会及民主评议党员活动简报
一、活动背景与筹备情况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落实从严治党要求,神经内科党支部于2025年2月24日上午召开专题筹备会,会议由党支部书记路伟同志主持神经内科全体在家同志参加了此次会议。会议重点研究部署了即将举行的组织生活会及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确保活动顺利进行并取得实效。二、理论学习与思想动员 2025年2月26日下午,神经内科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及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会在科室学习室正式召开。医院党委副书记刘能才同志、神经内科护士长朱媛同志应邀出席,全体党员参与会议。会上,
2025-02-28

科研教学
Scientific research
科学研究
15
2025-04
泸州市人民医院伦理审查委员会章程公示
12
2021-07
泸州市人民医院进修生招生简章
泸州市人民医院始建于1917年,是一所集医、教、研、康养为一体的国家三级甲等综合医院,也是西南医科大学非直属附属医院;医院先后荣获“全国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示范单位”、“全省卫生系统先进集体”等殊荣。拥有南丁格尔奖章获得者、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四川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及国家和省市级学术机构任职专家共140余人。医院有国家级重点中医专科建设单位1个(中医肛肠科),四川省重点专科4个(妇产科、儿科、肾病科、肛肠科),四川省重点专科建设单位2个(神经内科、重症医学科),泸州市重点专科10个,在建6个,泸州市质控中心5个,泸州
20
2021-02
我院“学科建设年”活动正式启动
为加快各学科专业建设,提高医院医疗、科研、教学的整体水平,我院成立了以院长钟武博士为组长、相关职能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学科建设年”活动领导小组,并于2月9日召开“学科建设年”活动启动会。 副院长李建就学科建设年活动重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在人才建设方面,要发挥高层次学科带头人的引领作用,培养一批技术水平高、业务能力强、医德高尚的专业技术人员。在学科分类方面,根据医院发展需要结合科室目前综合情况,巩固和发展优势学科、积极开拓新的特色学科,建成一批有生机有活力有潜力的市级、省级、国家级重点专科。在科
22
2019-08
四川省医学会文件
19
2019-08
泸州市人民医院进修生招生简章
泸州市人民医院始建于1917年,是一所集医、教、研、预防、康复为一体的国家三级甲等综合医院,是全国执业医师实践技能考试基地、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基地、西南医科大学实践教学基地;医院先后荣获“全国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示范单位”、“全省卫生系统先进集体”等殊荣。

健康科普
Health science
健康园地
如果古人有脂肪肝 | 李白、苏轼和慈禧太后的“肝”尬瞬间 2025-09-30
别再把抗生素当消炎药吃了!后果非常严重 2025-09-23
中暑居然分“阴阳”!吃藿香?你可能吃错药了 2025-08-22
食管突然爆血管!老汉呕血不止,胃镜揪出致命元凶 2025-04-30
健康科普——夏季防暑常备药品使用注意您知道吗? 2024-08-27
“沉默的杀手” ——静脉血栓如何预防? 2023-10-19
高楼火灾自救逃生指南 2023-06-15
消防知识多一点 火灾危险少一点 ——面对火灾风险,专家这样提醒 2023-06-09
中国水利报:四川以河湖长制“七进”为载体,加快打造河湖长制3.0版本 2022-0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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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无故爽约累计达到3次将进入系统爽约名单,此后3个月内将无法享受预约挂号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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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一患者在同一就诊日、同一科室只能预约一次;在同一就诊日的预约总量不可超过两次。每位专家预约挂号数限制在当日门诊量的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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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级质控

新 闻
中 心
泸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
时间:2019-08-19
一、哪些人员可以参加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除参加我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以外, 具有本市户籍的城镇居民、农村居民,高校中的大中专学生,中小学、中专、技术学校、职业高中的外地户籍在校学生及长期居住在我市并办理了居、暂住证的外地户籍人员均可参加城乡居民医保。
二、2015年我市户籍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缴费标准
我市2015年度个人缴费标准分为两档:第一档 90元/人/年;第二档220元/人/年。户籍没在我市但长期居住并办理了居、暂住证的外地户籍人员第一档位450元,第二档位580元。
三、新参保的城乡居民的享受待遇
新参保的城乡居民,缴纳当年城乡居民医保费的,从缴费之日起满 180天后享受待遇;享受待遇时间跨年度的,应预缴下一年度医保费才能按时享受待遇;只预缴下一年度医保费的,待遇从下一年度 1月 1日 起满180天后享受。
四、我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在身份户籍上的变化
打破了身份户籍界限,城镇户籍和农村户籍的既可以选择第一档缴费,也可以选择第二档缴费。(如血透患者应选择第二档缴费)
五、政府对哪些特殊群体参保有优惠
政府对低保对象,Ⅰ 至 Ⅱ 级残疾人、重点优抚对象和低收入家庭60周岁以上老人,按第一档标准缴费的由政府给予 90元的全额补助个人不缴费;本人选择第二档缴费标准参保的,扣除第一档缴费标准补助90元后,不足部分的 130元由其个人承担。对城镇“三无”人员、农村“五保户”按个人缴费标准第二档的220 元由政府全额补助。
补助对象中,同时具备两种或两种以上补助条件的人员,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只享受一种政府补助。
六、中小学、中专、技术学校、职业高中、高校中的学生如何参保
在我市就读的中小学、中专、技术学校、职业高中的外地户籍在校学生按第一档缴费标准,高校中的大中专学生按第一档缴费标准,由学校组织参保。本市户籍的所有在校学生回归家庭参保,学校不再组织学生参保缴费。
七、新被征地农转非人员如何参保
由征地单位按照第二档筹资标准缴费,享受相应的医疗保险待遇 。
八、 新出生婴儿如何参保和享受待遇
新生儿出生之日起90日以内独立参加城乡居民医保,并缴纳出生当年医保费的,从其出生之日至当年12月31日按规定享受城乡居民医保待遇。未缴纳出生当年医保费但其母(父)亲参加了城乡居民医保的,可随参保母(父)亲享受城乡居民医保待遇,发生的医疗费用报销与其母(父)亲合并计算,直至最高支付限额。
九、什么是门诊统筹?门诊统筹怎样支付?如何使用?
城乡居民发生普通疾病门诊医疗费用纳入门诊统筹支付范围,实行总额控制,2015年,一个保险年度每人限额为 60 元。门诊统筹费用于支付城乡居民、家庭成员的住院自付费用或市内县级公立医疗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中心卫生院)、实施了基本药物制度的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站)的门诊医疗费用。
家庭成员之间可共享,但使用时需提供家庭成员的有效证件(社会保障卡、身份证、户口簿)。
当年未使用的门诊统筹资金可跨年度结转使用。
对未连续参保缴费的居民,从未连续缴费的当年起,将其本人使用的门诊统筹历年累计余额调整为统筹基金,不再结转使用。
十、原新农合家庭账户余额是否可以继续使用?
原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家庭账户余额仍然有效,但在使用2015年门诊统筹费用时,续先使用完以前账户余额后才能使用普通门诊费用。
十一、对原区县认定的门诊慢性疾病怎样处理?以后怎样认定?
对各区县在实施市级统筹前取得门诊慢性病资格的人员,由区县医保局向市医保居申报,经审核确定后,按照锁人头、锁病种的原则予以保留,待遇按城乡统筹后的标准执行。
2015年以后,门诊慢性疾病的病种几诊断标准、申报审批等按照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泸州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和重症疾病范围的通知》(泸市府办发[2006]6号)执行。
十二、门诊慢性疾病享受什么待遇?
在市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几其以上级别的公立医疗机构和精神病专科医院发生的门诊费用,每年可申报2000元,由城乡居民医保基金按70%比例报销,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1400元。
十三、哪些重特大疾病可以门诊当住院报销?享受什么待遇?
参保居民因患慢性肾功能衰竭透析、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药物治疗、恶性肿瘤化放疗、白血病、精神分裂症、耐多药肺结核、艾滋病机会性感染、再生障碍性贫血、血友病、地中海贫血以及帕金森病所发生的门诊基本医疗费视同住院医疗费纳入城乡居民医保基金支付范围。
在城乡居民医保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内,一个统筹年度个人承担500 元起付标准,符合报销范围内的医疗费用按70%报销。
门诊慢性疾病医保统筹报销根据医保中心规定,(泸医附一院、泸医附二院、市人民医院、市中医院未开通)患者持门诊发票、处方到当地城乡居民管理中心报销。
十四、参保居民如何申请门诊慢性、重大疾病?
符合门诊慢性、重大疾病的参保居民,向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村(社区)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站)提出申请,报经区县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审定。
十五、我市哪些医院为门诊重大疾病定点救治医院?
市内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和精神病、肾病专科医院以及结核病、艾滋病专业治疗机构门诊,或备案的供药机构购买的抗排异药物,享受门诊重大疾病医疗待遇。
十六、中药报销有什么优惠政策?
我市辖区内的医疗卫生机构住院治疗中使用的中药治疗的医疗费报销比例提高5%。
特殊医疗
1、依据价格主管部门制定的价格标准,单项检查200 元及以上,治疗500元以上、手术费1000元及以上的项目和部分特殊检查费(如CT、彩超、体外反搏、脑电图、脑血流图、脑地形图等诊疗项目部分支付费用的项目)为乙类项目。按第一档标准缴费的城乡居民,乙类项目和乙类药品的50%纳入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按同级医疗机构的报销比例进行报销;按第二档标准缴费的城乡居民,乙类项目和乙类药品的70%纳入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按同级医疗机构的报销比例进行报销。
2、属于基本医疗范围的高值医用耗材(单价1000元及以上),其报销标准参照该项目的国产价格,确定该项目在我市的医疗保险的最高限价。在最高限价以内,按第一档标准缴费的城乡居民,高值医用耗材的50%纳入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按同级医疗机构的报销比例进行报销;按第二档标准缴费的城乡居民,高值医用耗材的70%纳入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按同级医疗机构的报销比例进行报销。
3、按第一档标准缴费的城乡居民,康复理疗项目的50%纳入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按同级医疗机构的报销比例进行报销;按第二档标准缴费的城乡居民,康复理疗项目的70%纳入政策敢为内医疗费用按同级医疗机构的报销比例进行报销。
基本医疗保险不予支付费用
一、非疾病治疗项目类:
1、各类美容、健美项目,非功能性整容、矫形手术等项目的费用;
2、各种减肥、增胖、增高、增智项目的费用;
3、各种健康体检、婚检、求职体检、离职体检的费用;
4、各种预防、保健性诊疗项目;
5、产后各种恢复期体疗的费用;
6、各种医疗鉴定费、咨询费;
7、非疾病应用高压氧舱费。
二、诊疗设备及医用材料类:
1、PET、电子束CT、准分子激光治疗仪等大型医疗设备进行的检查和治疗项目;
2、眼镜、义眼、义齿、义肢、助听器等康复性器具;
3、各种自用的保健、按摩、检查和治疗器械;
4、省、市物价部门规定不可单独收费的一次性医用材料。
三、治疗类:
1、各类器官或组织移植的器官源或组织源;
2、除肾脏、心脏瓣膜、角膜、皮肤、血管、骨、骨髓、移植外的其它器官或组织移植;
3、梅毒、淋病及其它性传播疾病;
4、近视眼矫正术;
5、气功疗法、音乐疗法、保健小的营养疗法、磁疗等辅助性治疗项目;
6、出国工作、探亲、考察、进修、讲学期间在国外和港、澳、台等地区发生的医疗费用;
四、医疗诊疗过程中不予偿付的生活服务设施项目:
1、就(转)诊交通费、会诊费、急救车费、担架费;
2、超过市社会保险机构规定标准的住院床位费用;
3、陪护费、陪人床费、护工费、洗理费、伙食费、营养费、药膳费。
4、使用空调、电话、电视、电炉、煤气、电冰箱、食品保温箱、洗头加电吹风等费用。
5、损坏公物的赔偿费用。
6、特需服务的项目和服务设施费。
7、文艺活动费用、书刊报纸费。
8、尸体料理费、尸体冷藏费。
9、各种与诊疗无直接关系的费用(如脸盆、餐具、拖鞋、卫生塑料袋、尿布费、排尿排便器具费、清洁费等)。
五、医疗服务类:
1、挂号费、门诊及住院病历工本费。
2、各种特需医疗服务项目加急费、各种医疗风险保险费、滞纳金费。
3、各种特需医疗服务项目(如点名手术、点时手术、点名会诊、点名护理、自请护士、家庭医疗保健等)。
六、其它诊疗项目:
1、各种不孕(育)症、性功能障碍的诊疗项目费用。
2、违反计划生育的一切医疗费用,以及未婚患者的流产、引产、保胎、分娩等费用。
3、住院期间使用不属于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范围内的自费药品、自费诊疗项目和自费材料的费用;以及挂名住院、冒名住院、不符合入院标准等其它违反基本医疗保险规定所发生的医疗费用。
4、住院病人应该出院而拒不出院,从医院确定出院之日起发生的一切医疗费用。
5、因自杀、自伤、自残(精神病除外)、打架、斗殴、酗酒、吸毒等个人过错行为以及其它违法乱纪等行为引起的一切费用。
6、因他人侵害行为造成伤害的医疗费用。
7、由于交通事故、医疗事故以及其它责任事故引发的诊疗项目费用。
8、不符合市外转诊和现金报销规定的项目费用。
9、不符合市大型医疗设备检查和治疗项目管理办法规定费用。
10、各种教学小、科研性和临床验证性的诊疗项目费用。
11、未经市物价局、财政局正式批准的诊疗项目费用。
12、未向市社会保险机构办理申报手续,或已申报但未得到市社会保险机构核准使用的各种检查治疗项目及医院自制药品的费用。
13、参保人社会保险生效之前。
14、国家、省、市社会保险机构和卫生主管部门有具体规定不列入保险范围的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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