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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市人民医院医药代表备案预约接待要求

时间:2024-11-25

一、适用范围

医药代表:药品、医用器械、医用耗材、医用试剂生产经销单位从事宣传、推广及支持行业学会协会活动人员

二、备案

凡与本院有业务往来的医药代表均要向医院备案且每年更新备案信息,未备案的一律不予接待。备案需提交的资料:

(一)医药代表备案信息表

(二)医药代表身份证明

(三)生产经营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原件(需包含授权开展的业务和授权期限)

(四)廉洁承诺书(加盖企业公章)

预约接待

(一)预约申请

接待医药代表实行预约审批制。医药代表需提前7日通过邮箱进行预约,预约需提交的材料

1)医药代表来院预约审批

2供应商代表法人授权委托书

3)供应商代表身份证明

4)药品、医用耗材和医用仪器设备说明书及彩页宣传资料

预约确认

医院通过邮箱反馈医药代表。

(三)接待

医药代表携带身份证明及相关资料按约定时间和地点现场签到、递交资料,接受医院核验医药代表身份,服从管理部门安排开展交流沟通工作。

四、备案及预约邮箱

药品:0830yjk@163.com

医用器械、医用耗材、医用试剂等:539684489@qq.com

五、其他

项目合同期间与合作商的沟通、协调无需预约院方因公要求医药代表到场的情况不适宜本办法

 

附件1:医药代表备案登记表.docx

附件2:医药代表来院预约审批表.docx

附件3:医药代表廉洁自律承诺书.docx